廣西博環環境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廣西棕寧綠色新能源凈化處置有限公司年無害化處置70萬噸含鉛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06〕28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通知》(桂環發〔2014〕26號)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年無害化處置70萬噸含鉛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廣西棕寧綠色新能源凈化處置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廣西梧州循環經濟產業園區;
建設內容:項目占地面積227534.03m2,建設廢電池處理主廠房、熔煉及精煉廠房、凈化處置廠房、電解廠房、試劑硫酸廠房等主體工程及其他輔助工程、環保工程。形成年無害化處置70萬噸含鉛危險廢物生產規模,產品為電解鉛10萬t/a、精鉛16.8萬t/a、合金鉛10萬t/a、試劑硫酸9萬t/a和再生PP或ABS塑料顆粒2.8萬t/a,副產次氧化鋅4萬t/a和鉛銅锍0.26萬t/a。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大氣環境影響
項目有組織排放污染源的最大落地點及敏感點預測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居民區有害物質最高允許濃度要求,不會改變評價區環境空氣二類功能區特征。
2地表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廢水在正常情況下,污水外排對周邊納污水體水質影響尚在可承受范圍之內,不會造成水體水環境功能降級。同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含鉛廢水的事故性排放,另外還需做好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切實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取相關措施后,事故性廢水進入周邊水體的幾率較小。
3地下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生產廢水回用不外排,廠區進行地面硬化,并對生活污水的排水溝、集水池采取相應防滲措施,可有效防止廢水發生滲漏導致地下水污染。經處理后的生產廢水回用生產,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園區東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后廢水的排放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因此,本工程在運營期的廢水排放對地下水的影響不大。
4噪聲環境環境影響
正常生產情況下,項目各廠界噪聲貢獻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因此,項目生產噪聲對周邊聲環境影響不大。
5固廢環境環境影響
項目產生的污泥、含鉛煙塵、隔板紙或玻璃纖維隔板、勞保廢品等危險廢物進凈化處置工序的富氧側吹爐處理;富氧側吹熔煉爐終渣、煙化爐水淬渣、堿渣回收及綜合利用工序終渣等需進行危廢鑒別,如鑒別為危廢,委托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如鑒別為一般固廢,送水泥等建材制品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本項目固廢處置率達到100%,對環境影響不大。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產廢水主要為為含鉛廢水、重金屬酸性廢水、高鹽分重金屬酸堿廢水以及純水系統廢水等,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園區東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最終排入上小河。
2.廢氣
項目產生的破碎分選廢氣經“物理攔截+酸霧凈化塔”處理,塑料清洗造粒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板柵低溫熔煉廢氣經“布袋除塵+高效過濾器”處理,火法精煉廢氣通過 “布袋除塵+高效過濾器”處理,鉛膏粗煉廢氣、堿渣回收廢氣和含鉛雜料凈化處置廢氣處理后統一排放,電解精煉除銅和陰、陽極澆鑄廢氣,鑄錠機廢氣分別通過“布袋除塵+高效過濾器”處理;南、北兩片電解槽廢氣分別通過“酸霧凈化系統”處理,以上廢氣經處理達標后由各自排氣筒高空排放。
經采取相應措施后,項目廢氣均能達標排放。
3.噪聲
建設項目噪聲源主要有破碎機、攪拌機、排煙風機、泵等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墻體隔聲、使用隔音、吸音材料等措施后,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可處理危險廢物進凈化處置工序的富氧側吹爐處理,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富氧側吹熔煉爐終渣、煙化爐水淬渣、堿渣回收及綜合利用工序終渣等需進行危廢鑒別,如鑒別為危廢,委托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如鑒別為一般固廢,送水泥等建材制品廠;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綜上所述:本項目產生各類污染物均得到有效處理,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梧州循環經濟產業園區總體規劃。項目采用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技術符合清潔生產原則,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成熟、可靠,能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雖然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帶來一些環境負面影響,但通過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程度和范圍均較小。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只要切實做好環境保護“三同時”工作,嚴格落實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可將工程建設對環境不利影響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為環境所接受。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本項目選址合理,建設可行。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范圍:項目所在地周邊受影響的居民、單位。
主要事項:①對擬建項目的主要態度;②對項目選址的意見;③對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見和建議;④其它建議和要求等。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1請您在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來信、來訪、發郵件等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2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西棕寧綠色新能源凈化處置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馬總
聯系電話:13014078111
通訊地址:廣西梧州市龍圩區新地鎮梧州循環經濟產業園區
廣西棕寧綠色新能源凈化處置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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